一、学制:2.5年
二、培养目标:
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,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,能在国家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、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、行政机关、检察机关、审判机关、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。
三、主要课程:
1、英语
2、计算机应用基础
3、法理学
4、中国法制史
5、宪法学
6、民法学
7、商法
8、经济法
9、刑法学
10、民事诉讼法
11、刑事诉讼法
12、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
13、国际私法
14、经济法学
15、毕业论文
四、毕业与学位:
(一)学生取得规定学分,通过“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(壹级)”方可毕业;
(二)授予学位:法学学士学位,本专业学生必须达到广西师范学院关于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规定,才能取得学位。
五、就业方向:
国家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、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、行政机关、检察机关、审判机关、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